苄氨基嘌呤PD20081605
- 登记证号
- PD20081605
- 农药名称
- 苄氨基嘌呤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7%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新兰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1
- 批准日期
- 97%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省兰月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氨基嘌呤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细胞分裂素,能增加叶绿素,提高光合效率,有效促进植株细胞分裂和分化,促进花芽分化,加速生长和发育,强化植株,壮果膨果,提高产量。本品仅用于加工成农药制剂,不能直接施用于农作物田和其他场所。
1、废弃包装物应及时回收处理。 2、本品难溶于水,溶于乙醇,在酸碱中稳定。 3、配制时注意个人防护,配制后用肥皂清洗。 4、如发生泄漏,应隔离泄漏污染区,切断火源,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若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5、加工生产过程应避免污染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加工用具。
1、若遇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2、若眼睛、皮肤受到刺激,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有持续异状时,应送医治疗。
1、于阴凉干燥处保存; 2、不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 3、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