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PD20081604
- 登记证号
- PD20081604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谱农丰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1
- 批准日期
- 2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大豆3叶期前,杂草2-4叶期,每亩用药兑水30-40公斤。每公顷用药兑水450-600公斤。混匀后均匀喷雾。一遍即可。 2.氟磺胺草醚用于大豆田除草,对绝大多数阔叶杂草具有极好的防治效果。
本品是二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作用于原卟啉原氧化酶的一种低毒大豆田除草剂,能够有效防除大豆田中的阔叶杂草。
1.大豆与其它敏感作物间作时不得使用本品。 2.在干旱等不良条件下施药,叶片有褐色锈斑,会受到轻度抑制,严重时会暂时萎蔫,但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 3.杂草密度高,草龄大,难防除杂草多时应采用上限用量。 4.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持效期长,对后茬玉米、谷子、甜菜、亚麻、小麦等敏感作物有影响,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不可提高用药剂量。
本品对人畜有害,应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不慎接触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食后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本品贮藏时应远离儿童、火源、水源、医院、饮料、种子等。在暖库中保存。勿用铁、铝容器存放,用药后清理药械。运输过程中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