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辛硫磷PD20094121
- 登记证号
- PD20094121
- 农药名称
- 甲氰·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3%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开封克灵丰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9
- 批准日期
- 23%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5%
辛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克/亩 | 喷雾 |
1、于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进行喷雾处理,亩喷药液量50升。 2、本品对瓜类、菜豆、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4、本品见光易分解,在傍晚施药为宜。 5、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而且杀虫作用速度较快,当害虫接触药物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死亡。
1、使用过程中应穿保护性衣物、穿防护靴、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防护帽。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条例。应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2、本品对蚕、鱼虾、蜜蜂毒性高,应避免在桑园、水域、作物开花期使用。 3、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用过的容器及空包装物不可随意丢弃或挪做他用。
1、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 2、急救措施:①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清新流通的地方;②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③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然后再按菊酯类农药中毒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