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PD20094142
- 登记证号
- PD20094142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开封克灵丰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9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25-170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采用毒土法,均匀撒施于田面防除一年生杂草。施药时田间水层3-5厘米,保持5-7天,以后恢复正常水管理。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酰胺类除草剂,可用于防除多种一年生杂草。
1、施药时须穿防护服、戴眼镜、手套等保护性衣物;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 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3、养鱼稻田不能使用本品。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嘴唇及指尖发紫。本品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沾及皮肤,用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时,请先饮用大量清水,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