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氟铃脲PD20140502
- 登记证号
- PD20140502
- 农药名称
- 高氯·氟铃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29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1.2%
高效氯氰菊酯3.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本品能有效的控制虫口基数,在害虫爆发前期可加大使用剂量,能对全年害虫的虫口数有一定的控制作用。 2.提倡早上10点前或下午4点后施药,效果可明显提高。
本品是一种低毒性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有一定的驱避作 用,主要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1.本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 次。 2.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5.该药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6.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 7.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 克、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 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按中毒轻重可用阿托品 或解磷定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一旦发生中毒故应 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