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热雾剂WP20090237
- 登记证号
- WP20090237
- 农药名称
- 杀虫热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热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山日用化工厂
- 有效期至
- 2029-4-29
- 批准日期
- 1.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2毫升/立方米 | 热雾机喷雾 |
| 室内 | 蜚蠊 | 2毫升/立方米 | 喷雾 |
本品无需稀释;使用时将药液直接加入热烟雾机的药罐内喷雾即可。
本品是用氯氰菊酯配制而成的热雾剂。药液需借助热雾机的高温、高速气流雾化成浓厚的烟雾,均匀悬浮并扩散到一些狭窄空间,驱杀蟑螂和蚊。
1、桑园、蚕室及其附近禁用,喷雾时防止药雾漂移污染; 2、室内喷时应封闭门窗,人、畜不得滞留在室内;3、使用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橡胶手套、呼吸面罩及专业防护服,需特别注意防止吸入烟雾造成伤害,接触药液后,应尽快用肥皂洗净暴露部位皮肤。4、使用后必须充分通风后人、畜方可再次进入。5、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 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本品是菊酯类杀虫剂,中毒症状表现为神经系统兴奋异常。没有特效解毒药,镇静药、解痉剂的效果不佳。中毒处理除了常规处理外,主要为对症治疗、加强护理,防止抽搐引发的意外伤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的环境,避免太阳直接照射; 远离热源或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