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84389
- 登记证号
- PD2008438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1.在低龄幼虫期或卵孵化高峰期使用本品效果最好。最迟也应该在三龄期以前使用本品,施药时按要求兑足水量,细雾均匀喷洒到植株叶片上,保持田间水层3~4厘米3~5天。 2.提倡早上10点前或下午4点后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10天使用一次,可持续2-3次。
本品是一种广谱、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还有微弱的熏蒸作用。主要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的防治。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 4.本品对烟草敏感,避免飘移到该作物上。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鱼塘等水域。 7.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腹痛、烦躁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立即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