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81576
- 登记证号
- PD20081576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兴化市青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1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兴化市青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1. 防苗瘟:可在秧苗3-4叶期,每亩加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 2. 防叶瘟:可在叶瘟病初发期,每亩加水50-100公斤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三环唑抗冲刷力强,喷药一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药。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属预防性杀菌剂,一般在病害发生前使用,特别是防治穗颈瘟时,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切勿贻误用药时机。 3. 药液配成后,请立即使用。残存药液不要投入养鱼池中。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器械需专人保存,包装物可集中起来交环保部门处理。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 急救治疗:误服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确保不倾倒、不泄漏、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