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喹·氟磺胺PD20141185
- 登记证号
- PD20141185
- 农药名称
- 灭·喹·氟磺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5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3.5%
氟磺胺草醚20%
精喹禾灵6.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5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大豆1-2片复叶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每亩对水20-30公斤,对准杂草均匀喷细雾,不重喷、不漏喷。
本品为选择性触杀型苗后除草剂,有效成分可迅速被杂草叶部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能有效防除花生、大豆田中稗草、狗尾草、看麦娘、马唐、兰花菜、灰菜(藜)、苍耳、铁苋菜、猪殃殃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不可与其他农药、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持效期长,应严格掌握用量,选择安全后茬作物。敏感作物有白菜、小麦、谷子、高粱、甜菜、亚麻、向日葵、马铃薯、白瓜、西瓜、油菜,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上述敏感作物上。 4.大豆花期不宜使用本品。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眼镜等,避免吸入药液。 7.在极其干旱或水涝的田间不宜使用,以防发生药害。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呼吸道有刺激作用,经口中毒出现头昏、痉挛、恶心、呕吐等症状。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沾染皮肤或者溅入眼睛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