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PD20141191
- 登记证号
- PD20141191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南农农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5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7-4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搅拌后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 安全间隔期为21天;
本品属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渗透作用,毒性低。本品对水稻稻飞 虱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1、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 2、在开花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避免造成损失。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冲洗和适当洗涤剂清洗,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湖泊、池塘和小溪内洗涤,洗涤后的废水不得排入河流等水域。 4、未用完的药剂应盖好瓶盖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孕妇及 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5、使用过的包装袋用清水冲洗3次压烂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做其它用途,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使用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用作他用。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污 染皮肤或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及时带标签送患者 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 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请用专用 车辆按规定线路运输,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 搬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