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乐灵PD20081564
- 登记证号
- PD20081564
- 农药名称
- 氟乐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盾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0
- 批准日期
- 48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乐灵48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25-1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本品应于整地后,棉花播种前或播后苗前或移栽前施药,施药后立即混土3-5cm ,以防光解失效。喷雾时力求均匀,不可重喷或漏喷。 2、土壤有机质含量高,粘壤土和露地捉植用高量,反之用低量。
氟乐灵属二硝基苯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封闭除草剂。适用于防治稗草、马唐、狗尾草、牛筋草、马齿苋、苋、藜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1、本品在棉花地芽前封闭除草的安全间隔期为5个月,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低温干旱地区,本品在土壤中的残留期长,后茬不宜种植高梁、谷子等敏感作物。 3、本品低毒,但使用时仍应严格遵守农药使用操作规程。
如出现中毒现象,应立即催吐洗胃,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和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装卸时轻搬轻放,请勿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