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PD20141193
- 登记证号
- PD20141193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泡腾片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5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稗草 | 15-20克/亩 | 抛施法 |
| 水稻田(直播) | 稗草 | 15-20克/亩 | 抛施法 |
| 水稻秧田 | 稗草 | 15-20克/亩 | 抛施法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15-20克/亩 | 抛施法 |
1、水稻直播田、秧田:在水稻播种后(5-10)天;水稻移栽田:移栽后(5-15天);抛秧田:抛秧后(5-7)天。 2、防除稗草:稗草处于(1.5-2)叶期,每亩用本剂(15-20)克/亩,在水稻田中直接抛施,可防除稗草。 3、田间管理:施药时水层为(3-5)厘米,保持(5-7)天。 4、严重漏水田,不宜使用。 5、大风天或预计有雨天,请勿施药。 6、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7、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以上,晚稻品种(粳、糯稻)敏感,应尽量避免在秧田及直播田芽期使用。
本品是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水稻移栽田、直播田、抛秧田、秧田的稗草。
1、用药前,应详细阅读标签。 2、在施药、排水时注意不让本品漂移到阔叶作物上。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手脸等身体裸露部分。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万一误服时,应大量饮水,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本品无特殊解毒剂,需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