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PD20141199
- 登记证号
- PD20141199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5
- 批准日期
- 3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0克/升
丙环唑1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4-26毫升/亩 | 喷雾 |
1、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一次,视发病情况,隔7-10天补喷1-2次。施药时要均匀透彻;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由三唑类复配的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有效成分具被作物吸收后,可以向顶部,基部双向传导性,能防治真菌性病害,对水稻纹枯病防效较好。
1、本品对鱼、水蚤、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及河塘等水体附近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配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抽搐、昏迷等;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根据判断对症治疗,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