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草松PD20141201
- 登记证号
- PD20141201
- 农药名称
- 灭草松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红泽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5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3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本品于水稻移栽后茎叶喷雾处理。喷雾时,杂草大部分露出水面即可。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由灭草松原药配制而成。叶面充分吸收药液,抑制杂草光合作用,有效防止水稻移栽田野慈姑、水葱、三棱草等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严格按说明使用,不可扩大使用范围或随意加大用药量。 2、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器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敏感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刺激眼及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赤眼蜂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症状:对眼睛、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尚无特效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