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81555
- 登记证号
- PD20081555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易多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0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1、最佳施药时期在初孵幼虫盛发期施药,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该药可能会对瓜苗有药害,务必小心,特别是对烟草敏感。避免漂移。
本品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蒸熏作用,对稻纵卷叶螟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1、不能与碱性等物质混合,以免分解失效。 2、施药宜在傍晚施用。 3、对蜜蜂、蚕、鱼有毒,养蜂区、养蚕区慎用,不要污染水源。 4、对高粱、菜豆、黄瓜敏感。 5、施药人员施药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工作后立即用肥皂及清水洗手及身体裸露部位。 6、配药、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 7、残剩药液和空瓶要妥善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8、收获前一周停止使用。 9、避免孕妇及儿童接触。
中毒症状:头痛、无力、视力模糊、呕吐、腹痛、出汗、抽搐等。 如药液溅到皮肤上,要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请饮入大量清水,并速携此标签就医治疗,并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
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并注意防火;应贮放于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饲料、食品和日用品同贮同运;远离热源、火种;运输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