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氟吡甲禾灵PD20081552
- 登记证号
- PD20081552
- 农药名称
- 高效氟吡甲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8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潍坊新绿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0
- 批准日期
- 108克/升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吡甲禾灵108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5-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5-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3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棉花田 | 芦苇 | 60-9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5-3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杂草3~5叶期施药。 2.防除棉田芦苇最好用较高浓度药液点喷。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内吸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适用于冬油菜、春大豆、夏大豆、花生田、棉花田,防除马唐、看麦娘、稗草、狗尾草、牛筋草、野燕麦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芦苇,低温条件下效果稳定。
1.施药时避免药雾飘移到水稻、小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上。喷药器械应彻底清洗后再用于喷洒其他农药。 2.建议采用二次稀释法配药。雨前一小时不要喷药。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施用本品时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清洗喷药器械或空容器时,切忌污染水源。 5.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误服:立即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不能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