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氯喹啉酸PD20081544
- 登记证号
- PD20081544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0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氯喹啉酸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等杂草 | 30-50克/亩 | 喷雾或药土法 |
1、于稗草1~5叶期施药,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2、避免在水稻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气温低于15℃时勿用。 3、不可与多效唑、烯效唑混合使用或短期间隔使用,施药时,避开茄科、十字花科和伞形花科作物。
本品是稻田杀稗剂,能杀死1-7叶期的稗草,对3-5叶期的稗草药效突出。具有用药适期长,对3叶期以后的水稻安全性高。
1、气温高,稗草生长快,要按草龄用药,出草密度高地区应加大用药量。 2、施药后1~2天灌水,保水3~5厘米水层,保持5天以上。 3、对伞形花科作物,如胡萝卜、芹菜和香菜等相当敏感,药液飘移物对相邻田块的这些作物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注意。 4、与其它除草剂混合使用前,应先做试验,避免出现药害。 5、不同水稻品种的敏感性差异不大。 6、在移栽田按推荐剂量用药,不受水稻品种及秧龄大小的影响,机插有浮苗现象且施药又早时,会发生暂时性伤害。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贮存于阴凉干燥仓库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远离火源、食物、饲料。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