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081536
- 登记证号
- PD20081536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10
- 批准日期
- 2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 | 炭疽病 | 500-1000倍液 | 浸果 |
| 柑橘 | 绿霉病 | 500-1000倍液 | 浸果 |
| 柑橘 | 蒂腐病 | 500-1000倍液 | 浸果 |
| 柑橘 | 青霉病 | 500-1000倍液 | 浸果 |
| 水稻 | 恶苗病 | 2000-4000倍液 | 浸种 |
1. 防腐保鲜处理应将当天采收的无病、无伤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 2. 浸果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 3. 水稻浸种长江流域以南浸种1-2天 、黄河流域以北浸种3-5天后用清水催芽。
属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附着力较强,渗透性较好。对水稻恶苗病、柑橘绿霉病、炭疽病、蒂腐病和青霉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在柑橘贮藏上的安全合理使用准则为:采果后浸果保鲜使用,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安全间隔期14天。 2.本品对鱼有毒不可污染鱼塘、河沟或水沟。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应穿上工作服,戴手套及面罩。不可吸烟、饮食。施药后,用皂和清水清洗手、脸及裸露皮肤。使用过的空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再用。 4.蚕室及桑园附近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 急救措施: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储放于阴凉干燥仓库中,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混运,远离火源、食物、饲料。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