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吡蚜酮PD20141233
- 登记证号
- PD20141233
- 农药名称
- 阿维·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6
- 批准日期
- 36%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吡蚜酮3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5-10克/亩 | 喷雾 |
1. 本品适宜在甘蓝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时叶背、叶面均匀、周到。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与吡蚜酮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神经的生理活动并产生害虫口针阻塞效应,致使害虫停止取食,最终饥饿致死。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鱼、蜜蜂、家蚕毒性高,该产品在河流附近、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和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