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41242
- 登记证号
- PD20141242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6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4年11月12日,增加绿豆蚜虫、芝麻蚜虫。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飞虱 | 12-16克/亩 | 喷雾 |
| 绿豆 | 蚜虫 | 15-25克/亩 | 喷雾 |
| 芝麻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1.建议在稻飞虱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对水稻整株均匀喷雾。施药时田间保持5—7厘米的水层,药后保水3—5天。2.于绿豆蚜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30—40公斤/亩,均匀喷雾;于芝麻蚜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45—50公斤/亩,均匀喷雾。3.本品在绿豆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吡蚜酮属吡啶杂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同时还有内吸活性。作用机制为使刺吸式口器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造成其无法正常进食停止危害后饥饿死亡。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绿豆蚜虫。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产生。2.本品不可与 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等;施 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其他裸露部位。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孕妇及哺 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2.不慎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处,若患者停止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请医生诊治。3.用药时若感不适,应停止施药,携此标签就医。4.若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火种。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储同运。按包装箱标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