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141251
- 登记证号
- PD20141251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部韩农(黑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6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38-57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为保护性杀菌剂,一般宜在病害发生之前使用。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2. 对稻瘟病发病严重地块,第一次用药后间隔7-10天再次用药,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三环唑具有较强的内吸性,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其杀菌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抑制附着孢黑色素的形成,从而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阻止病菌侵人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1.本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对鱼类等水生生物中毒,施药时要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对家蚕为中毒,施药时要远离桑田种植区,避免药液漂移。对天敌赤眼蜂为中风险性,天敌赤眼蜂活动高峰期禁用。 4. 孕妇、过敏体质者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若本产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
1.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