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甲草胺PD20132281
- 登记证号
- PD20132281
- 农药名称
- 异丙甲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6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7
- 批准日期
- 96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甲草胺96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90-112.5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适用于作物播后至出苗前土壤喷雾,注意喷雾均匀; 2.喷雾时严格避免碰到发芽作物的种子;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的幼苗基部和芽吸收,抑制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出土后吸收药液死亡。可用于玉米田播种覆土后苗前防除杂草。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用药田块需平整,土细畦平。土壤湿润除草效果好,如干旱、无雨,施药后需浅层混土。 3.本品对鱼、水生生物、蚕的毒性较高,禁止在桑园、蚕室、池塘等处及其周围使用本品,赤眼蜂天敌放飞区禁用,禁止药物及清洗药具的废水直接排入鱼塘等水源。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7.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药液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