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脲PD20132278
- 登记证号
- PD20132278
- 农药名称
- 氟铃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姆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7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1、掌握在1-2龄低龄幼虫始发至盛期,每亩用本品对水50-70公斤,充分搅拌均匀后喷雾。 2、本剂触杀性昆虫生长调节剂,无内吸性和渗透性,施药时务必喷雾均匀周到。 3、大风天或可预知数小时内会有大雨,请勿施药,以免达不到预期效果。
本剂由氟铃脲原药、适宜的乳化剂和适宜的助溶剂及溶剂经混配加工而成,是一种苯甲酰脲类混虫生长调节剂的加工剂。本剂是一种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较强触杀性能,能有效防治甘蓝上的小菜蛾。
1、本剂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剂不可与强碱性药剂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3、本剂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峰群的影响;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彬远离水和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防治叶面害虫宜在低龄(1-2龄)幼虫盛发期施药,防治钻蛀性害虫宜在卵孵盛期施药。 6、本品属低毒药剂,但配药和施药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以免药剂污染手、眼睛及皮肤。施药操作应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程》。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剂对眼睛有强刺激,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吕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剂尚无特效解毒剂。若因误服等原因引起中毒,请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抢救和治疗。
1、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避免曝晒,严防潮湿和雨淋,并保持通风。 2、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混运,并置于阴凉干燥处。 3、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姝地方,并密封加锁保存。 4、贮运过程中,不可将包装物倒置,以避免产生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