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41261
- 登记证号
- PD20141261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6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30毫升/亩 | 喷雾 |
| 烟草 | 斜纹夜蛾 | 3.33-5毫升/亩 | 喷雾 |
| 烟草 | 烟青虫 | 3.33-5毫升/亩 | 喷雾 |
1、于虫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本品是从发酵产品阿维菌素B1开始合成的一种半合成抗生素杀虫剂,它具有胃毒、触杀等作用特点,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烟草烟青虫、斜纹夜蛾等鳞翅目害虫。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家蚕、鱼、水蚤、蜜蜂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洗胃,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