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5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6 | 有效期至: | 2028-11-5 |
| 农药名称: | 硫磺·三环唑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杭州禾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125-15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5% |
| 硫磺 | sulfur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51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杭州禾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硫磺·三环唑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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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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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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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5%
硫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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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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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用药量125-150克制剂,加水50-75千克,均匀喷雾。 2.防治苗瘟,在初苗3-4叶期或移栽前5天使用。 3.防治叶瘟病时,在叶瘟病出现前施药,第一次用药后18-30天再施一次。 4.防治穗颈瘟时,第一次用药后10-15天再施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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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三环唑和硫磺加工而成,杀菌机制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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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得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 3.本品属保护性杀菌剂,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 、葡萄敏感,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6.不得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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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如有接触要立用清水冲洗。误服要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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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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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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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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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1-0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