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PD20095461
- 登记证号
- PD20095461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3%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池州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0
- 批准日期
- 5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苯噻酰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50-70克/亩 | 药土法 |
| 水稻抛秧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70克/亩 | 药土法 |
1、施药时间:水稻抛秧后5-7天。2、施药时田间应保持水层3-4厘米5-7天。3、抛秧田应精耕平整,漏水田禁用。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由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苯噻酰草胺与苄嘧磺隆配制而成,通过植物根部和芽鞘吸收,阻止杂草生长,最终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适用于水稻抛秧田使用。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本品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可排入水生蔬菜田。
一般不会产生中毒,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用洁水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