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152
- 登记证号
- WP20080152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6%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奥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批准日期
- 0.4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22%
右旋苯醚氰菊酯0.12%
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0.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蜚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用前请摇匀,罐体直立喷射。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本产品溶剂为酒精,不含煤油。能有效驱杀蚊、蝇和蟑螂,使您及家人免受其干扰。
请避开宠物使用。对鱼蚕有毒,喷射时请将鱼缸盖好,蚕房及其附近禁用。使用完毕要注意适当通风。此为压缩气罐,内含易燃物品,切勿撞击,空罐严禁再次充装,或者作它用。本产品采用溶剂为酒精,对酒精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切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切勿向人体和食物喷射,用后洗手。勿倒置使用。
若药液沾染皮肤或眼睛,请即用清水冲洗干净;误食或吸入不适,请速就医。
切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的地方。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混合贮存。
溶剂为酒精 不含煤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