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利PD20095490
- 登记证号
- PD20095490
- 农药名称
- 乙烯利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0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烯利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催熟 | 600-800倍液 | 喷雾 |
对已长成青番茄采摘后按规定用药量均匀进行喷雾,一般用药一次即可。
本产品为促进成熟的生长调节剂。可通过果皮进入果实体内,传导到起作用的部位,释放出乙烯,促进果实成熟。
1、本品用于番茄催熟。安全间隔期为3天。2、本品遇碱性农药迅速分解,禁忌与碱性农药混用,也不能用碱性较强的水稀释。要随配随用,不能存放,否则将失效。3、乙烯利具有强酸性,能腐蚀金属器皿、皮肤及衣物。使用时穿长衣衫戴碱性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作业完毕时应立即充分清洗喷雾器械、手、脸等。乙烯利加热时很快分解,放出乙烯,在清洗、检查或选用贮存容器时,必须注意这些性能,以免发生危险。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水源,废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不可做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本品对皮肤、粘膜、眼睛有强烈刺激作用。如皮肤接触药液,立即用水和肥皂冲洗;如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时勿与碱金属的盐类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