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苯噻酰PD20095495
- 登记证号
- PD20095495
- 农药名称
- 吡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0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噻酰草胺48.2%
吡嘧磺隆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60克/亩 | 毒土法 |
1、本品用于水稻抛秧田,在抛秧苗直立扎根后,早稻抛秧4-6天施药,晚稻抛秧3-5天施药。2、施药方法:毒土(沙)法,要用湿润细土(沙)10-20千克适量拌匀后均匀撒施。3、水层管理:施药时要有3-5厘米水层,不能淹没稻心叶,药后保有水层5-7天。4、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磺酰脲类与酰胺类农药的混剂,具有内吸、传导、杀草谱广,防除稗草、千金子、节节菜、鳢肠、陌上菜、水苋、鸭舌草、雨久花、泽泻、眼子菜、牛毛毡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抛秧前,大田要耙平整平后立即抛秧,无水层、漏水田不宜使用。2、切忌将施药田水排入席草、荸荠、慈菇等水生蔬菜田或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为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液触及皮肤,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包装物不能倾倒、压破,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