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哌鎓PD20095500
- 登记证号
- PD20095500
- 农药名称
- 甲哌鎓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源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0
- 批准日期
- 2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哌鎓2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调节生长 | 180-240克/公顷 | 喷雾 |
施药时间宜在晴天下午为好,若施药后6小时之内有雨时,需加粘着剂或展着剂,以加快吸收,保证药效。
本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调节棉花生长,防徒长,使植株紧凑、提高成铃率、增加霜前花、从而提高产量和品级。
1.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是肥料,施药后加强水肥管理。3.严格掌握用药量,适宜的施药剂量和次数应根据长势而定。4.过量用药可造成绵株生长缓慢、过分矮化、药蕾脱落较多。可加强浇水、施肥补救,减少损失。5.本品正常使用时,对有益生物安全。长势瘦弱的棉田,不能使用产品。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一般不宜发生中毒。如不慎溅入眼睛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2.本品无特效解毒药,如发生误食应及时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