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32257
- 登记证号
- PD20132257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批准日期
- 30克/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3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全蚀病 | 1:167-1:182(药种比)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散黑穗病 | 1:333-1:500(药种比)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纹枯病 | 1:333-1:400(药种比) | 种子包衣 |
| 芝麻 | 茎腐病 | 333-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本品应于小麦、芝麻播种前按照施药剂量进行药剂种子包衣。 2.种子包衣应均匀,阴干后播种。 3.种子包衣处理过的种子播种深度以2-5厘米为宜。 4.用于包衣处理的种子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良种。
本品属三唑类杀菌剂,有很强的内吸作用,其对真菌尤其是担子菌门和子囊菌门引起的病害有保护、治疗作用。其主要是通过抑制病原菌细胞膜上麦角甾醇的去甲基化而表现出杀菌作用,可应用于小麦、芝麻的种子处理,防治小麦散黑穗病、纹枯病、全蚀病、芝麻茎腐病有较好防效。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大型溞毒性高。禁止在鱼塘、稻田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鸟类保护区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 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