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090263
- 登记证号
- WP20090263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23%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汉兴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0
- 批准日期
- 0.2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0.2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1、将盒内蚊香取出,将盒底支架支起。 2、轻手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将蚊香紧插在盒内架上。 3、点燃蚊香外圈的尾端即可
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对蚊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1、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防火,勿使燃烧着的香头或灰烬与易燃物靠近,勿用易燃品做灰盘。 2、勿在电风扇直吹或者大风处使用,以免影响使用效果。 3、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注意封好保存,一旦潮湿,请放在通风处吹干,效果不变。 4、用后洗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6、过敏者禁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中毒或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并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50℃以下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搬运产品时应轻取轻放、严禁猛烈碰撞、日晒、重压。运输时应有易燃标志。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存。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