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PD20095535
- 登记证号
- PD20095535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1%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圣丹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1
- 批准日期
- 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茶园 | 杂草 | 183-366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于杂草生长始盛期,兑水定向茎叶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草甘膦为有机磷类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有效成分被杂草绿色茎、叶吸收,并传导至全株和根部,施药后7-15天后杂草死亡。
1、避免飘移到茶树及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 2、用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翻地等。 3、用药时兑水稀释要用清水,混水会影响药效。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的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若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以在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