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5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2 | 有效期至: | 2029-5-11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0-14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54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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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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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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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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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最佳施药时期为大豆苗期1-3片复叶期,田间阔叶杂草2-4叶期并且多数杂草出齐时。 2. 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应选择早晚无风或微风、气温低时施药,并防止雾滴飘移到其它作物上。避免大风及高温施药,造成药液漂移或挥发降低药效。长期干旱、气温高时施药,应适当加大喷液量,保证除草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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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 氟磺胺草醚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具有杀草谱广、除草效果好等优点。杂草茎、叶及根均可吸收,破坏其光合作用,导致叶片黄化或有枯斑,迅速枯萎死亡;而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 2. 本剂主要用于防治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如苘麻、苋、藜、苍耳、铁苋、鸭跖草、龙葵、马齿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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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易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由不同程度的药害。对于大豆每季最多施药1次。 2. 在高温或低洼地排水不良、低温高湿、田间长期积水、病虫危害影响大豆生育环境条件下使用该药易对大豆造成药害,但在1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和产量。 3. 药剂应现混现用,混后不可久放。 4. 使用后的器械要彻底清洗干净。在洗涤药械和处理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池塘、河流等水源。用药后,废弃包装应烧毁或深埋土中。 5. 大豆田套种敏感作物不能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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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咨询医务人员。 2、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请立即就医。衣服洗涤后方可再次使用。 3、吸入: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换掉被污染的衣物,并就医。 4、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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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粮食、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混放。 2、药剂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放置于儿童触达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避免将药剂贮存在高温或靠近明火处。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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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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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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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5-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