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PD20095552
- 登记证号
- PD20095552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健神生物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1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 | 15-30克/亩 | 毒土法 |
北方水稻在移载后5-7天,南方稻田在移栽后3-8天施药,按推荐剂量每亩拌细潮土15-20公斤,浅水层3-5厘米均匀撒施。施药后保持药水层 5-7天,此间只能补水,不能排水。以后正常管理。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属磺酰脲类高活性选择性水田除草剂,具有内吸和传导作用,本药能被杂草根系、幼芽等直接吸收,阻止杂草体内细胞分裂,使杂草停止生长枯死。
1.本品活性高,用药量低,用药时必须准确称量。配药时用二次称释法,拌馓均匀。 2.选择天晴,叶面无露水时撒药,药后防止田水串灌。 3.注意不同水稻品种对本品的耐药差异性。 4.施药后彻底清洗药具,清洗后的废水及施药的稻田水不可排入其它田块,以免造成药害,也不可将废水排入河流、池塘,防止污染水源。已盛装过农药的器具,严禁用做盛放农产品和其他食品。 5.喷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抽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工作服清洗干净。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产品,仍有不适时就医。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等不适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