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PD20095579
- 登记证号
- PD20095579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1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20克/亩 | 毒土法 |
1、施药时期水稻移栽前至移栽后20天,保持3-5厘米水层施药,撒施均匀,并保水5-7天,此期间不能排水,以免影响药效。2、阔叶类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药剂被阔叶杂草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氨基酸合成,抑制杂草茎、叶部生长和根部伸展,然后完全枯死。用于水稻移栽田,对阔叶杂草有较好防效。
1、水稻移栽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2、不同品种水稻对本品敏感性不同,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3、药土和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伤害作用,应予注意。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及时就医。误食者饮大量水催吐,并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