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灭草松PD20095583
- 登记证号
- PD20095583
- 农药名称
- 2甲·灭草松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大连越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1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24%
2甲4氯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插秧田 | 莎草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插秧田 | 阔叶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1.插秧后,水稻彻底返青后,水稻分蘖中后期用本剂,每公顷兑水450公斤(30公斤/亩)均匀喷雾,喷雾前1-2天将稻田排水,用药后1-2天灌水恢复正常管理,用量适宜,能促进水稻早生快发,增加分蘖率。 2.施药后2小时内下雨需重喷。
本制剂为复配的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稻田防治,如异型莎草、碎米莎草、水莎草、萤蔺、鸭舌草、野慈姑,泽泻等大多数莎草科和阔叶杂草复配型除草剂。
1.该药与喷雾机接触部分的结合力很强,最好喷雾机专用,否则需彻底清洗干净。 2.该药飘移物对阔叶作物威胁极大,应在无风天气避开阔叶地块施药。 3.稻田防治三棱草、阔叶杂草一定要杂草出齐,排水后喷雾,均匀喷洒在草茎叶上,两天后灌水,效果显著。 4.灭草松在高温晴天活性高,除草效果好,施药后8小时内应无雨。 5.在极其干旱或水涝的田间不宜使用,以防发生药害。 6.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影响药效。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8.避免孕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及消化道症状,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严重时对肝、肾损伤。如误服,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 (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可使用活性碳。无特效解毒药。若发现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注意保护脑和肝脏。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