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草胺PD20095601
- 登记证号
- PD20095601
- 农药名称
- 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1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40-60毫升/亩 | 毒土法 |
1.于水稻抛秧后4-7天(一般水稻返青后),拌湿润细土均匀撒施,施药时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此时只能补水,不能排水。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水稻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 莎草、节节菜、鸭舌草等一年生杂草。
1.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2.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3.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对眼、皮肤和呼吸道有中度刺激作用。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仍有不适时,就医;若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