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5628
- 登记证号
- PD20095628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1.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春光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1
- 批准日期
- 8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8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00-14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每亩兑水45-60升,于杂草出土前均匀喷施于土表。2.施药前精细整地,施药前后土壤保持湿润,有利确保药效。3.施药后如下雨,注意排水,以免积水发生要害。
本品为选择性牙前酰胺类除草剂,可用预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避免药液飘移到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田。3.注意不让本剂及清洗器具的废水排入鱼池和其它水源,桑园、蚕室附近、蜜源作物花期禁用。4.使用时穿戴长衣衫、手套、口罩等,此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清净身体暴漏部分。5.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本品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嘴唇及指尖发紫。本品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不适时,需就医,误服时,先饮用大量清水,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化肥、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