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PD20095631
- 登记证号
- PD20095631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1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4年12月31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40毫升/亩 | 毒土法 |
水稻插植后5-7天(杂草出土前)药土法均匀撒施。用药量应根据不同地区、气温差别、土壤有机含量、秧苗大小、杂草多少和种类酌情而定。 施药时,田间有3-5厘米的浅水层,用本品先与少量细沙土混均匀后,再与15-20公斤湿润细沙土混匀,于晴天无风下午撒施,药后维持水层七天,然后进行正常管理。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内吸传导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的幼芽吸收,而后传导全株而起作用。植物吸收本品后,抑制和破坏蛋白酶,影响蛋白质的形成,抑制杂草幼芽和幼根正常生长发育,从而使杂草死亡。在粘壤土及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土壤上使用,药剂可被土壤胶体吸收,不易被淋溶,持效期较长。
1,请勿随意加大用药量,混药、施药务必均匀。2,沙质渗漏田、雾水未干或刮风下雨时不宜施药,施药后若下大雨,要及时排水,避免水层淹没秧苗生长点,以免产生药害。3,为提高对阔叶杂草的防效,可与其它除草剂搭配使用。4,本品对鱼有毒养殖田禁止使用本品。5,施药时穿长衣裤,靴子,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准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8,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中毒症状: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无明显中毒症状。不慎吸入 ,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化肥,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