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PD20095632
- 登记证号
- PD20095632
- 农药名称
- 扑·乙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招远市金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1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25%
扑草净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1. 本品应于春玉米播种后苗前土壤喷雾,不能用于杂草茎叶处理。 2. 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敏感,施药时注意勿使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未使用过本品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
本品由扑草净与乙草胺复配而成,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春玉米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必需穿长衣裤、戴手套、口罩等;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及裸露部位等。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有机质含量低的砂质土不宜使用。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确定使用剂量。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