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PD20081429
- 登记证号
- PD20081429
- 农药名称
- 稻瘟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卓粤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30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金农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灵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75-112.5克/亩 | 喷雾 |
本品用于水稻刚抽穗期和齐穗期,每次每亩制剂用药量75~112.5克各施药一次可有效防治稻瘟病。
本品是一种防治稻瘟病的低毒专用杀菌剂。内吸性强,能迅速被植物根、茎、叶吸收并传送到植物各部。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
[1] 作物收获安全间隔期为28天。作物周期最多用药2次。 [2] 本品对鱼和水生物有一定影响,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时避免污染井水、鱼塘和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 使用本品应戴保护手套,穿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要及时更衣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皮肤。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
[1]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恶心、全身无力、视力模糊等。本品无特效解毒药,中毒或误服时立即催吐,用生理盐水洗胃,携本标签送医院治疗。可采用一般含硫化合物的治疗药物。 [2] 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该药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
[1]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库房内,并加锁。 [2] 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严格按有毒易燃品运输,装卸时轻拿轻放;遇泄漏或燃烧时,使用砂土和灭火器处理并注意避免药液流入鱼塘和河流。[3]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和日用品混载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