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霉威盐酸盐PD20081425
- 登记证号
- PD20081425
- 农药名称
- 霜霉威盐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6.5%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30
- 批准日期
- 66.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霜霉威盐酸盐66.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黑胫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 黄瓜 | 霜霉病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应于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连续喷2-3次,间隔7-10天。
霜霉威盐酸盐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病菌细胞膜成分的磷脂和脂肪酸的生物合成、抑制菌丝生长、孢子囊的形成和孢子萌发。
1.本品在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烟草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本品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黄瓜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