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41287
- 登记证号
- PD20141287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1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6-24克/亩 | 喷雾 |
| 芹菜 | 蚜虫 | 20-32克/亩 | 喷雾 |
| 莲藕 | 莲缢管蚜 | 12-18克/亩 | 喷雾 |
| 菠菜 | 蚜虫 | 20-25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虫害发生初期喷雾使用,应喷雾均匀。2.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莲藕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菠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属于吡啶类或三嗪酮类杀虫剂,是一种非杀生性杀虫剂。对水稻稻飞虱、菠菜蚜虫、莲藕莲缢管蚜和芹菜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2.避免与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减少药效。 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在蜜源作物开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避免造成损失。 6.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3.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 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5. 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