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咪鲜胺PD20132210
- 登记证号
- PD20132210
- 农药名称
- 丙环·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8
- 批准日期
- 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环唑10%
咪鲜胺2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白粉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小麦 | 赤霉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曲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水稻纹枯病应在田间初发病期施药,水稻的生育期为分蘖初或盛期。一般连续施药两次,施药间隔期为10-12天。2.防治水稻稻曲病于破口前5-7天和破口期两次施药。3.防治水稻稻瘟病于发病初期施药。4.防治小麦赤霉病、白粉病,在发病初期施药。5. 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节使用2次。小麦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使用2次。
本产品为丙环唑和咪鲜胺的混配剂,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防治水稻纹枯病、稻曲病、稻瘟病,小麦赤霉病、白粉病。
1.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口罩、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食入立即催吐,并用清水漱口;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出现任何不适症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对症治疗,尚无特殊解毒药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