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己唑醇PD20132204
- 登记证号
- PD20132204
- 农药名称
- 甲硫·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8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5%
甲基硫菌灵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或病发前进行防治,间隔7-10天施药,一般连续施药2-3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属苯并咪唑类与三唑类混配的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的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铜制剂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水蚤毒性高,禁止鱼塘、河流附近施药,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勿污染环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能引吐,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