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PD20095667
- 登记证号
- PD20095667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达市海纳贝尔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3
- 批准日期
- 18%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虫双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在卵孵化高峰后5-6天(2龄幼虫前)喷雾使用,大发生年防治2次,第1次在卵孵化高峰前1-2天,隔6-7天再防第2次;孕穗期防治应在卵孵始盛期喷药。 安全间隔期:早稻不少于7天,晚稻不少于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还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被植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能有效防治水稻上的二化螟。
1、喷药是要有防护措施,如戴口罩、防护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 2、施药时要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3-5天,然后恢复田间管理。 3、本剂对家蚕高毒,使用时应避免污染蚕区和桑园。 4、应妥善处理药液残渣和废弃包装物。
中毒症状: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痛流涎等。 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1.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和火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和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