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噻嗪酮PD20095672
- 登记证号
- PD20095672
- 农药名称
- 吡虫·噻嗪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3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6.7%
吡虫啉3.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飞虱 | 20-3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飞虱卵孵盛期至低龄若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不可在白菜、萝卜、薯类作物上使用,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不可用毒土法。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3.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吡虫啉和噻嗪酮两种有效成分的特点,具有较好的内吸、触杀、胃毒等作用。使用推荐剂量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杀虫效果。
1. 本品吡虫啉和噻嗪酮的复配制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误服没有专门的解毒药。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