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醇PD20132159
- 登记证号
- PD20132159
- 农药名称
- 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滨海泰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8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滨海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3-17毫升/亩 | 喷雾 |
1.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亩兑水量40—50公斤,均匀喷布于植株上。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属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用作叶面喷雾处理时,可较为迅速的铲除叶片表面的病菌,也可在植物体内传导,从而杀死植物体内部的病原菌。通过破坏和抑制病原菌的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导致细胞膜无法形成,使病原菌死亡。本品具有内吸、保护和治疗作用,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防治水稻纹枯病有较好防效。
1.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不要引吐,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如进行洗胃,则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或泻药,按病症状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