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32157
- 登记证号
- PD20132157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辉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0-28
- 批准日期
- 3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3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3-5毫升/亩 | 喷雾 |
1、在蚜虫发病初期使用,防治效果好。 2、配药时先将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再根据推荐剂量加入适量水混合均匀后喷雾。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三种作用方式,通过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正常生理活动而杀死害虫。本品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在水中能较快溶解、扩散、通过表皮组织吸收后在植株体传导。对防治甘蓝蚜虫效果较好。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4、由于蚜虫对吡虫啉抗性产生高抗性,建议和其他杀虫剂轮换施用。 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麻木、肌无力、呼吸困难和震颤,严重中毒还会出现痉挛。 1、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立即请医生诊治。 2、沾染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 3、误服: 无特效解毒药,立即携此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